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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321623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24〕1228号
发布机构: 厅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9-13

铜川、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交通运输厅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按照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就开展2024年度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受理时间

(一)申报范围

陕西省交通运输领域(不含已设立工程系列中、高级评审委员会的市、部门、单位)中从事公路、桥梁、隧道、铁路、船舶与海洋(港航工程)、机电、交通工程、建设(工业与民用建筑)、风景园林(交通绿化工程)、电子、自动化(机电工程)、信息通信、安全(道路运输安全、水路运输安全、轨道交通安全、公路运营安全)、技术转移转化等(领域)专业的在岗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返聘人员、2024年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二)受理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截止2024年10月15日,推荐单位、主管单位审核时间截止2024年10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途径

2024年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的评审统一在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1.85.55.147:7221/zcsb/)提交电子化报名材料。

三、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的评审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申报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以上或被单位通报批评的;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2.岗位职数要求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3.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中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所学专业和评审专业与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同或相近,并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满2年以上。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以上。

(4)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确因业绩突出,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且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本人为重点工程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和主要参加者,有过二项优良工程者;因技术创新,填补国家或同行业空白,荣获过国家发明专利的前三位者,可由所在单位破格推荐申报评审工程师。

4.学历及资格时间要求

参评人员的申报学历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5.业绩条件

申报中级工程师职称资格,申报人员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含)以上;县及县级以下基层申报人员或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含)以上:

(1)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并具有获奖证书。

(2)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

(3)作为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4)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工程项目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等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重点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工作,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8)作为参与人编制过国家级、省级、企业1项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9)作为参与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10)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者主持过小项目的全过程施工,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或参与行业课题调研,或能够撰写专题技术报告。

(11)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3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3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均需提供查询网址。

毕业论文、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录稿通知均为无效论文(期刊、著作发表时间截止2024年9月30日)。

5.继续教育

申报人员原则上从2020年起连续5年,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

参评人员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索要“单位授权码”,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所有业绩类成果必须是本人任现职后获得)。具体填报及资料上传要求见《职称申报系统材料填报手册》(附件1)。

2.单位审核公示

各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分配),对涉及参评人员的所有材料,须按要求逐项认真审查,将审核通过的参评人员信息材料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推荐函》(事业单位还需提交空岗证明)、《公示证明》材料签字盖章后上传至系统。各单位审核汇总结束后,须通过系统导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打印加盖公章并生成JPG格式文件上传至评审系统,并将参评人员信息通过平台提交至省交通运输厅。

四、材料申报

根据工作安排,2024年度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必须按要求上传完整原件扫描图片(JPG或PDF格式),不得以照片代替。

(一)个人申报

参评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登录网址为:http://1.85.55.147:7221/zcsb),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上传相关电子支撑材料。申报系统根据参评人员提交信息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参评人员确认填报的评审材料无误后,提交所属单位审核。

(二)推荐单位审核

参评人员所属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参评人员提交的评审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传至系统“公示证明”栏目,提交主管单位审核。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须上传岗位聘用情况。审核不通过的材料,推荐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后回退参评人员。

(三)主管单位审核

有关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汇总本系统所属单位提交的参评人员信息。审核通过后,通过系统导出汇总花名册,打印加盖公章并生成JPG或PDF格式文件同委托评审函一起上传,提交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不通过的材料,填写审核意见后回退推荐单位。中央驻陕有关单位申报的,需上级主管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

五、有关事项

(一)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对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评委会对申报人可同时进行职称确认和职称晋升。须附原职称评定机构对任职资格确认函件。

(二)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非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工程专业岗位,须在工程专业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职称资格转换评审按照本《通知》要求实行线上评审。

(三)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

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本人从事专业须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评审条件按省人社厅《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试行)》(陕人社发﹝2019﹞32号)执行。

(四)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根据人社部、工信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人社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省人社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等文件规定:“工程技术领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

2.符合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4号)中职称晋升支持政策的,按相关政策予以支持。

3.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注重考察援派期间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支援成果。对论文、科研成果不作硬性要求,工作总结、教学成果、技术推广总结等可替代论文要求。对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援派期为3年的,援派期满后可提前申报高一级职称。援派专业技术人才选择在我省参加职称评审时,可采取视频通话答辩或免除答辩。

4.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政策。技术转移转化人才按照《关于做好陕西省高校技术转移转化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31号)及《关于印发〈加快推动技术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建设八条措施〉的通知》(陕人社函〔2024〕225号)执行。

六、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中级职称评审每人200元。收费时间另行通知。

七、有关说明

(一)参评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职称申报系统材料填报手册》(见附件1),按照《手册》要求规范操作,以免影响正常申报。2020年起,职称资格证书为电子证书。

(二)职称资料申报工作结束后(10月25日后),评委会工作机构将对参评人员提交的材料集中进行审核,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集中一次按申报渠道退回,有关单位须及时通知参评人员,并在5个工作日内集中一次完善或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在规定时限结束后,评委会工作机构未收到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重新补充提交材料后,经审核仍不符合条件的,按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退回补充或完善材料。

联 系 人:郭春艳       联系电话:029-88869025       

 

附件:1.《职称申报系统材料填报手册》

2.职称申报人员公示证明(模板)

3.委托评审函(模板)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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